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《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,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,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,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,编制验收报告。建设单位现对临清市泽凯机械有限公司年生产20万台新型国四排量冷却水泵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,并征求公众意见。
	一、征求意见日期:2019年2月11日-2019年4月3日
二、征求意见期间,本企业接受反映2019年2月11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、来访和来电。
三、联系方式:
联系电话:13508922143
联系地址: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松林镇姚楼村西首
邮政编码:252600
四、公开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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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 项目名称  | 
			
				 项目类型  | 
			
				 建设单位  | 
			
				 验收调查(监测)报告编制单位  | 
			
				 验收监测 (现场检查) 验收意见全本  | 
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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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年生产20万台新型国四排量冷却水泵项目 
					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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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| 
			
				 
					 
					 临清市泽凯机械有限公司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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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 山东聊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| 
			
				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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